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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发货与签收规范

一、发货

1、发货时间 
1.1我方收到付款成功的订单后,会在72时间内发货,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。

2、发货信息的确认 
2.1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,卖家应当按照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、收货人信息发货,并负责将商品送达到消费者指定的收货地址。
2.3我方在发货后应及时将商品信息、快递信息在交易相关页面予以更新。

3、收货信息的填写与变更 
3.1消费者应当在订单中向我方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。消费者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,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。消费者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,该收货人违反本规范约定义务的,由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。
3.2消费者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,应当在商品发出前与我方取得联系征得卖家的明确同意,或协商进行处理。
3.3因消费者填写的收货地址和(或)收货人信息不准确,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,导致卖家发货后商品无法送达的,运费由消费者承担。

二、配送与收货

1、商品配送 
1.1我方所选择的快递公司在派送商品时应当主动联系收货人,而不应在未征得收货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品交由小区保安、门卫、公司前台等人签收。

2、商品签收 
2.1我方按照约定发货后,收货人有及时收货的义务。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,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。
2.2消费者只填写了收货地址,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,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,该签收视为消费者本人签收。

3、商品验收 
3.1收货人签收商品时,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。
3.2涉及商品表面一致的事项,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商品时进行验收。 本条所称“表面一致”,是指凭肉眼即可判断所收到的商品表面状况良好且与网上描述相符,表面一致的判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形状、大小、数量、重量等。
3.3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发现表面不一致的,有权拒绝签收商品。 卖家应在商品拒收后及时联系消费者,进行处理。
3.4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商品,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,如发现表面不一致,应当在签收单(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)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或者直接退回商品。
3.5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,运费由消费者承担。
3.6收货人拒绝签收商品后,我方会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商品。

商品毁损、灭失等的风险自收货人签收商品后由我方转移给收货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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